人禾環境倫理發展基金會
臺中市野生動物保育學會
台灣猛禽研究會
- 議題一:犬貓與野生動物的空間區隔
- 馴化動物與野生動物的活動空間,需要劃分明確的界線。
- 野化犬貓與野生動物對對方的疫病通常缺乏抵抗力,增加彼此接觸的機會,只會增加彼此的風險。
- 野化犬貓對野生動物的衝擊,包括獵食、驚擾、追逐、疫病傳播等,均需要受到更多的重視。
- 山區居民飼養的犬隻除應接受疫苗接種外,也應該限制犬貓的活動範圍(例如鍊綁或是籠養),以降低野生動物與犬貓之間的疾病交流。
- 寵物禁止入園的相關規定應公布於各森林遊樂區與國家公園,並嚴格執行。希望台灣的民眾可從此教訓中學習遵守相關的規定,並同時保障犬貓與野生動物雙方的安全。
各森林步道入口設有告示牌,告知民眾不得攜帶寵物進入
- 議題二:推行對環境友善的政策
- 毒鼠藥的濫用不只會毒殺鼠類與錢鼠,亦會對其他猛禽與肉食動物造成嚴重的傷害。
- 最初被毒害的對象(鼠類與錢鼠)可能在極短時間之內就可恢復族群,使毒殺無法發揮實質的效用;然而一併被毒殺的高層消費者,卻需要極長的時間才能恢復,可能反而促使小型鼠類的大量滋生,並對脆弱的生態系造成毀滅性的影響。
- 保護如濕地、森林等健康的自然環境,不僅可作為人類和野生動物之間的自然緩衝帶,更可減低疾病跨物種傳播的途徑和機率。
- 相關單位在防疫的過程中,應避免採取對環境生態留下後遺症的作法。
- 所有野生動物均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,不能任意宰殺、虐殺,以免觸法。我們呼籲政府、民眾與媒體共同降低不必要的恐慌,以預防野生動物枉死的情形。
- 議題三:寵物管理
- 棄養寵物與外來種問題一直存在於台灣,一旦外來種進入山區之後,造成的疾病與生態問題在控制上將非常困難。寵物身分認證制度(例如晶片)一直遲遲沒有落實,導致寵物被棄養後無法追究原飼主的責任,這是防疫與野生動物經營管理上的嚴重漏洞。
- 遭棄養的非犬貓寵物(包含有染病風險的數種食肉目動物)在近年大幅增長,但卻沒有可循的法規來建立領養制度,導致各收容單位嚴重超過負荷。政府應重視救傷與收容單位遭遇的超量問題,並建立可行的標準處理流程。
- 議題四:研究與教育
- 針對野生動物的基礎研究日益式微,在經費上與研究人力上均有加強的必要。
- 從公眾溝通及防疫教育的角度,應加強對野生動植物及自然環境的教育宣導,並避免引起對野生動物的敵視。
- 我們呼籲相關單位的措施能基於專家學者的研究與建議,以生態系的健康做為全盤考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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